2008年辽宁省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
面 试 公 告
2008年辽宁省政府各部门(含省垂直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及监狱劳教系统)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,面试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3 — 7日,其中:监狱劳教系统面试时间为3 — 5日;安全、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和省政府其他招考部门面试时间为6—7日。
3、6 日 上午 9:00—12:00(7:30考生入场)
4、5、7日 上午 8:00—12:00(7:00考生入场)
3—7日 下午 13:30—17:30 (12:30考生入场)
二、面试地点
中共沈阳市委党校(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、辽宁大学老校区西侧)
三、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
各职位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,请考生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(www.lnrsks.com)查询《2008年辽宁省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》,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。
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,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,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。
四、考生须知
1.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、本人身份证和经招考部门审核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。
2.3、6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:30分前到达考场;4、5、7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:00分前到达考场;3-7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:30分前到达考场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,按面试自动弃权处理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3.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,候考室内安装监控设备和屏蔽器。进入候考室后,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监考人员进行封存,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封存有关物品影响面试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4.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,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。
5.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。考生在面试过程中,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、笔试准考证号、现工作单位等信息,不得穿戴有明显个性特征的服装、饰品,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。
6.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,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,由考生引导员保存。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。面试结束后,在考场外候分,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,再返回考场听分。听完分后,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,由监督员确认后,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,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,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,否则面试成绩作废。
辽宁省人事厅
二○○八年十月三十日
点击下载:
2008年辽宁省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.xls